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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告子下·第六节

【原文】  淳于髡曰:“先名实者,为人也;后名实者,自为也夫子在三卿之中,名实未加于上下而去之,仁者固如此乎?”  孟子曰:“居下位,不以贤事不肖者,伯夷也;五就汤,五就桀者,伊尹也;不恶污君,不辞小官者,柳下惠也。

三子者不同道,其趋一也一者何也?曰:仁也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  曰:“鲁缪公之时,公仪子为政,子柳、子思为臣,鲁之削也滋甚若是乎贤者之无益于国也!”  曰:“虞不用百里奚而亡,秦穆公用之而霸不用贤则亡,削何可得与?”。

  曰:“昔者王豹处于淇,而河西善讴;绵驹处于高唐,而齐右善歌;华周、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而变国俗有诸内必形诸外为其事而无其功者,髡未尝睹之也是故无贤者也,有则髡必识之”  曰:“孔子为鲁司寇,不用,从而祭,燔肉不至,不税冕而行。

不知者以为为肉也其知者以为为无礼也乃孔子则欲以微罪行,不欲为苟去君子之所为,众人固不识也”【注释】1.淳于髡(kun昆):人名,战国时期齐国学者,以博学著称2.三卿:指上卿、亚卿、下卿卿是古代高级官员或爵位的称谓。

3.公仪子:人名,鲁国博士4.子柳:人名,即泄柳5.王豹:人名,卫国人,著名歌唱家6.绵驹:人名,齐国人,著名歌唱家7.华周:人名,齐国大夫8.杞梁:人名,齐国大夫此二人在齐国和莒国的战争中死亡9.税:通“脱”。

《左传·成公九年》:“郑人所献楚囚也,使税之”《墨子·三辩》:“此譬之犹马驾而不税,弓张而不弛”《吕氏春秋·慎大》:“乃税马于华山,说收于桃林”《史记·李斯列传》:“吾未知所税驾也”这里用为“脱”,也有解脱之意。

【译文】  淳于髡说:“首先注重名位实质的,是为了治理人民;尔后注重名位实质的,是为了自己先生你在三卿位上,名位实质还没有贡献于上下就离去,仁者都是这样的吗?”  孟子说:“居在较低的职位,不以贤能侍奉不成器的人,是伯夷这类人。

五次服务于商汤,五次服务于夏桀,是伊尹这类人不厌恶昏庸的君主,不推辞小官之位,是柳下惠这类人这三个人人生道路不同,但目标是一样的这一样的目标是什么呢?就是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的关系君子做到与人相互亲爱而已,何必要走同样的道路?”。

  淳于髡说:“鲁缪公的时候,公仪子执政,子柳、子思做大臣可是鲁国日渐削弱很严重象这样的情况贤能者对于国家没有什么益处”  孟子说:“虞国当年不用百里奚后来就灭亡了,秦穆公重用百里奚后就成了霸主不用贤能就灭亡,就是想日渐削弱也能得到吗?”。

  淳于髡说:“从前王豹住在淇水附近,而河西的人都善于唱歌绵驹住在高唐,而齐国的西部都善于唱歌华周、杞梁的妻子因为善于哀哭她们的丈夫,从而使国家的风俗改变内在有什么内容,外在就会表现出来行为于某件事情而没有功效,我从来没有见过。

所以说齐国没有贤能的人,如果有,我必然认识”  孟子说:“孔子做了鲁国的司寇,不被重用,跟随国君去祭祀,祭祀的肉也没有得到,于是不脱帽子就离开了不知者以为孔子是为了一块祭祀的肉,知道内情的人则认为这祭祀不符合社会行为规范。

而孔子本人想以承担轻微的罪而离开,不愿意随便离去君子的所作所为,本来一般人就很难认识到”【赏析】   这里牵涉到一个问题,即当不当官,当官干不干事,有没有贡献的问题按照社会行为规范,既然要当官,不论是为民还是为己,都应该干事,都应该有贡献。

然而,孟子认为,虽然都要遵守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但人生有不同的道路,人们的所作所为也就不同不能因为有相同的社会行为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就必须一致虽然,王豹住在淇水附近,而河西的人都善于唱歌绵驹住在高唐,而齐国西部的人都善于唱歌。

华周、杞梁的妻子因为善于哀哭她们的丈夫,从而使国家的风俗改变内在有什么内容,外在就会表现出来但这里面有个同类不同类的问题,不能仅以表面现象来看待内在的实质一个社会,有邪恶与贤能两种势力,当邪恶势力占上风时,贤能的势力表现不出来,但这并不代表这个社会环境中没有贤能势力,没有贤能的人。

同理,当贤能势力占上风时,也会有邪恶势力存在从表面现象看,孔子似乎是为了一块祭祀的肉,但实质上这是孔子对不符合社会行为规范的祭祀仪式的一种反对由于一般人不懂得祭祀仪式的规范,所以就会欣欣然接受祭肉而兴高采烈,或者得不到祭肉而破口大骂。

孟子在前面就多次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人人都为所欲为,置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而不顾,岂不乱套了吗?所以,人们应该在遵守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下,选择出最适合于自己的,又于国于民有利的行为方式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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